學務處 / 張貼者 補校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01-15 19:12:10 點閱:194
有申請寒假幸福餐已設定在有申請的學生證內,1/21(二)~2/10(一)
拿學生證(一卡通)到超商領幸福餐到櫃台過卡。(全省可取餐)
幸福餐必須每天領取(無法累積到隔天),學生盡量不要在學生證儲值
現金,領幸福餐才不會誤扣到儲值金。(公告學校網站)
7-11 全家 萊爾富 OK 楓康超市 學生證(一卡通),靠卡領餐
學生證(一卡通)如果遺失,學生可以用(學號+卡號)